第四届“五项”专业技能比赛活动方案 |
发布人:
陈广华
发布时间:
2015-10-15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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一、指导思想: 为了更好地贯彻音乐舞蹈学院“应用型”人才培养的目标和办学理念,更好地发挥“专业技能”比赛的引领和导向作用,真正做到“以赛督教,以赛督学”,培养学生“一专多能”综合素质,提高学生实践能力,促进学生全面发展,特修改制定本活动方案。 二、组织机构: 音乐舞蹈学院教学、实践、学生管理等职能部门各司其职,成立“五项”专业技能比赛活动小组,活动小组办公室设在艺术实践教研室。辅导员要做好宣传、组织学生积极参赛,艺术实践教研室具体全面负责该项工作。 组长:何新、韩绍杰 副组长:宋玉红、牛茹、李林 主任:李荣华(兼任) 成员:李西莉、杨睿、张丽、鲁恩雄、徐筝、王相如、范明磊、刘一挺、各教研室人员与各位辅导员。 三、比赛形式: 比赛分年级或专业进行(一年级刚入学,以观摩为主,暂缓参赛)。 四、比赛内容: (一)二年级音乐学、音乐表演、音乐教育专业比赛内容: 1.声乐 2.钢琴 3.舞蹈 4.指挥 5.视唱 (二)三年级音乐学、音乐表演、音乐教育专业比赛内容: 1.“声乐、钢琴、器乐、舞蹈”四项任意选一项 2.指挥(合唱指挥或乐队指挥二选一) 3.自弹自唱(教师教育专业限钢琴,非教师教育专业形式自选) 4.普通话(教师教育专业为说课,非教师教育专业形式自选) 5.才艺展示(不得与上述4项类同) (三)舞蹈编导专业不分年级,比赛内容如下: 1.舞蹈基本功 2.中国民族民间舞 3.舞蹈创编 4.舞蹈作品 5.才艺展示(不得与上述4项类同) 五、作品要求: 1.专业主课作品体裁形式不限,声乐类美声、民族伴奏形式仅限钢琴,流行唱法可用伴奏带。时长为3--4分钟; 2.自弹自唱(教师教育专业仅限钢琴)作品体裁形式不限,时长为2--3分钟; 3.指挥对象可为合唱队或乐队已有的成品音响资料,也可现场指挥合唱队或乐队。时长为2--3分钟; 4.视唱现场抽条进行。时长为1--2分钟; 5.普通话项以普通话为基础,可选绕口令、数来宝或单口相声等形式,适当加入表演成分。时长为2--3分钟; 6.说课项为8分钟左右。 六、评分标准: 参见评分细则 七、奖项设置: 共评选出一等奖、二等奖、三等奖若干名,届时将颁发获奖证书、奖金等。 八、比赛时间和地点: 比赛时间为2015年11月中下旬,具体比赛时间和地点另行通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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