理论教研室教师教学质量考评暂行办法 |
发布人:
陈广华
发布时间:
2016-03-14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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一. 考评对象和原则 (一)考评对象: 本教研室专职理论教师和其他教研室的理论兼职教师均为考评对象。 (二)考评原则: 1.过程与结果相结合,即把教师风范、日常教学工作、课堂教学效果有机结合起来全面系统的进行评价。 2.定量与定性相结合,即增强考评工作的科学性和可操作性,提高考评结果的可行度和有效性。 3.公平、公开、公正,即实事求是、奖惩分明。 二.考评主要内容(占25%) (一)教师风范(5%) 履行教师岗位职责,教书育人,为人师表,严谨治学,从严执教,团结合作,关爱学生,学术道德等情况。 (二)日常教学工作(15%) 1.承担教学工作量。 2.课堂教学:包括教学进度编制、教案编写、教学日志、听课记录、作业批改等。 3.学生成绩考核:包括试卷命题制作、监考、批阅、成绩上报、试卷分析等。 4.毕业论文、实习指导等教学实践情况。 5.教师遵守教学纪律、教学事故情况。 6.教师参加教学竞赛和指导学生参加学科、专业竞赛情况。 7.参与教研情况:包括教研论文、教研课题、教学成果、教学质量工程项目及教改。 (三)课堂教学效果(5%) 包括学生评教、同行评教、领导和督导评教等情况 三. 日常教学工作考评办法细则 (一) 奖励细则 (1)参加教学竞赛和指导学生参加学科、专业竞赛每次奖励2分;取得优异成绩每次奖励5分。 (2)教研论文、教研课题、教学成果、教学质量工程项目及教改成绩突出者奖励5分。 (二)扣分细则 1. 教学任务和院系日常教学检查(5%) (1)每学期开课后第一周内,根据教学计划与教学大纲要求,拟定授课计划,不符合要求扣0.5分;计划迟交一天扣0.1分。 (2)教案、教学日志、听课记录、论文或实习记录不符合要求每项扣2分。 2. 课堂教学和作业批改(5%) (1)严格遵守教学纪律,未按规定办理有关手续擅自停课一次扣5分;迟到或早退一次各扣0.5分;不考勤或上课中接打手机每次扣0.5分。 (2)作业回交率应在95%以上;批改不符合要求折扣0.5分。 3. 命题、监考、阅卷及试卷分析(5%) (1)A、B两份试卷、答案与评分标准、阅卷、试卷分析等不符合要求每项扣一分;严重违反考试纪律扣5分。 (2)监考不按规定时间和要求领取、分发和收交试卷,监考过程违反纪律等不符合要求者每项扣0.5分。 考评工作每学期进行一次,成绩经公示无异议后每学年第二学期结束上报系考评工作领导小组。 理论教研室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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