青年教师培养计划2014-2015学年 |
发布人:
陈广华
发布时间:
2016-04-07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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舞蹈教研室青年教师培养计划
青年教师是教师队伍的一个重要组成部分,是学校可持续发展的后备力量。青年教师的思想政治素质、业务水平直接关系到学院与系的生存和发展,青年教师的培养是我系教师队伍建设的一项重要而紧迫的任务。为此,加强青年教师的思想政治工作,提高青年教师的政治觉悟和业务水平,使他们挑起工作重担,争当教书育人的骨干。结合本教研室实际情况,特制定如下培养方案。 一、指导思想 青年教师培养以党的教育方针为指南,以学校为培养主体,全面提高青年教师的政治素质、师德修养、业务能力,使之成为能独立承担教育、教学工作的骨干。采取切实有效的措施,抓好青年教师的培养工作。 二、培养目标 1.热爱教育事业,具有强烈的事业心和责任感,具有高尚的职业道德修养,爱岗敬业,教书育人,为人师表。 2.具有扎实的教学基本功,能独立承担一门以上理论和实践课程的教学,能够熟练运用现代教学手段。 3.具有教学改革意识,积极参加教学改革研究活动,有教学改革成果。 4.具备一定的科研能力,能参与各类科研立项工作。 5.教学效果良好,受到师生好评。 三、培养对象及培养周期 1.培养对象:未从事过高校教学工作的教师。 2.培养周期:一般为一年。 四、培养办法 (一)岗前培训制度 凡进本系未从事过高校教学工作的新教师都必须在系的统一安排下参加有计划、有目的的岗前培训班,初步了解做为一名合格教师必须具备的条件,了解学院对教师岗位的具体要求。 (二)岗位职责 1.教师进校后的第一学年为教学见习期。 2.教师在教学见期内的主要见习项目包括树立正确职业道德加强师德修养,了解和掌握基本教学规律及基本教学方法,执行教学规范,了解基本教学文件的编制方法,熟悉相关的现代教育技术,通过参与各种教学环节的全过程掌握对教学内容的组织与准备等。 3.在教学见习期内,新教师在指导教师的指导和安排下,通过承担一门课程的部分教学内容及其相关的实践环节,完成主要教学见习工作。 4.在教学培养周期内,新教师应参加由学校和系定期举办的新教师各类专题培训活动。 5.对于由高校毕业直接进校的新教师,在培养期内,必须完成规定的专业实践和累计半年的专业实践锻炼。 五、青年教师培养导师制度 (一)导师条件 1、拥护党的领导,坚持四项基本原则,作风正派,为人师表。 2、长期从事教学科研工作,有丰富的经验和较高水平。 (二)导师职责 1.言传身教,帮助和指导青年教师做人、做事、做学问。 2、指导青年教师教学的各环节,例如备课和教案的书写,教风、教学方法与教学艺术等等。 3、指导青年教师科研工作各环节,例如选题、立项、研究方法等等。 (三)实施方法 1、导师的确定由教研室推荐、青年教师和培养导师双向选择。 2.青年教师一般实习期为一年。实习期中,青年教师协助导师课程答疑、批改作业等。经导师同意并征得教研室认可,其间亦可承担某些授课任务。实习期满后,导师要对其表现做出实事求是、负责任的全面总结。 六、培养要求 1.成立以教研室主任为组长的青年教师培养领导小组,全面负责培养工作,。 2.培养期内应完成的教学与科研内容: (1)撰写一篇年度总结(不少于1500字)。 (2)听老教师课不少于20学时并有听课记录。 (3)培养期结束后应提交全面的教学工作总结。 (4)通过普通话等级测试,一般教师须达到二级乙等以上普通话水平。 (5)取得高等学校教师资格证书。 3.继续教育规划 支持和鼓励青年教师继续深造,攻读博士学位,提高学历层次;为青年教师创造条件、提供机会,争取在三到五年时间内实现由本科向硕士研究生转换,以及硕士研究生向博士研究生的转换。 七、考核与奖惩措施 1.青年教师培养期内考核为年度考核,年度考核安排在培养期每学年末。 2.青年教师培养领导小组根据培养人的师德表现、业务情况和指导教师意见按“优秀”、“合格”、“不合格”给予被培养人综合考评等级。 3.考核成绩达到合格以上者给予系内表扬与肯定,不合格者延长培养时间,并予以批评。
舞蹈教研室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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