毕业季专题系列报道(三)——音乐舞蹈学院2020届毕业生部分招聘信息 |
发布人:
王小妍
发布时间:
2020-06-14
浏览次数:
186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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鹤壁市城乡一体化示范区 2020年面向社会公开招聘89名中小学教师 鹤壁市城乡一体化示范区于2013年12月经河南省委、省政府批准成立,前身为鹤壁新区,是城乡统筹、“三化”协调发展的试验区,是“一二三产复合,经济生态人居融合”的功能区,将建设成为鹤壁市人口集中、产业集聚、土地集约的样板区和全省统筹协调发展的示范区。鹤壁市城乡一体化示范区交通便利、环境优美、生态宜居。为进一步加快教育事业发展,打造“教育名区”,根据工作需要,拟面向社会公开招聘中小学教师89名。现将有关事项公告如下:
一、招聘计划和岗位
招聘初中教师18名、小学教师71名,共89名(含从事业单位在编在岗教师中招聘初中教师6名,小学教师8名)。具体招聘岗位及人数详见《鹤壁市城乡一体化示范区2020年公开招聘教师岗位需求表》。
二、招聘对象及资格条件
(一)具有下列资格条件的人员可以报考:
1.具有中华人民共和国国籍,拥护中国共产党的领导,拥护党的路线、方针和政策;遵纪守法,品行良好,热爱教育事业。
2.身体、心理健康,能完全胜任教育教学工作。
3.应具有岗位要求的学历和年龄(2020年全国普通高等教育应届毕业生,须在2020年7月31日前取得毕业证书,如因疫情原因颁发毕业证书时间推迟,以国家公布的实际毕业时间为准,届时没有取得毕业证书的,取消聘用资格)。
4.具有相应的教师资格(报考者报考的任教学科应与教师资格证认定的任教学科相一致)。
因疫情影响,符合教师资格考试报名条件和教师资格认定中关于思想政治素质、普通话水平、身体条件等要求的2020年高校毕业生、2018年和2019年毕业且在择业期内未落实工作单位的高校毕业生尚未取得教师资格证的,如符合其他报考条件,可以“先上岗,再考证”,试用期内未取得教师资格证的,依法解除聘用合同。
5.具备招聘岗位所要求的其他资格条件。
6. 事业单位在编在岗教师报考1008、1009、1010、1105、1106、1107、2007、2008、2009、2010岗位的还应具备以下条
件:
(1)2015年9月30日前至今为事业单位在编在岗正式教师(原为特岗教师的,含3年服务期);
(2)近3年年度考核均为合格及以上等次;
(3)中小学一级(职称过渡前为中学一级教师或小学高级教师)及以上专业技术职称。
(二)有下列情形之一者不得报考:
1.刑事处罚期限未满或者涉嫌违法犯罪正在接受调查的人员;
2.尚未解除党纪、政纪处分或正在接受纪律审查和监察调查的人员;
3.近5年内曾在公务员招录、事业单位公开招聘考试中被认定有舞弊等严重违反招聘纪律行为的人员;
4.现役军人、普通高等学校在校生;
5.因犯罪受过刑事处罚的人员和被开除公职的人员;
6.有法律法规规定不得聘用为教师的其他情形的。
三、公开招聘的程序与要求
本次公开招聘按照发布公告、报名与资格审查、考试、体检、考察等程序进行,择优聘用。
(一)发布公告
本次公开招聘公告在鹤壁市城乡一体化示范区网站(http://sfq.hebi.gov.cn)和人事人才考试测评网(http://www.etaa.com.cn)公布。
(二)报名办法和有关要求
本次招聘报名,采取网上报名方式进行。
1.报名时间:2020年6月20日9:00—6月22日18:00。应聘人员登录人事人才考试测评网(http://www.etaa.com.cn),点击“鹤壁市城乡一体化示范区2020年公开招聘教师网上报名入口”进入网上报名系统,按要求填写个人报名信息和报考岗位后上传照片。上传照片要符合系统规定:清晰、无变形,一寸近期正面免冠证件照,红底、蓝底、白底均可,JPG、GIF、PNG格式。利用图片软件制作时,图片大小宽为130像素,高度为160像素,最终效果以输出后的大小为准,宽高比例约为1.3:1.6,像素大小30kb以下,以便制作准考证时使用。应聘人员只能选择一个岗位进行报名,报名与考试时使用的有效身份证必须一致。应聘人员必须按照本人毕业证、有效身份证等相关证件显示的专业名称、个人情况填写报名信息,如信息不一致或故意填报虚假信息,取消应聘资格。
报名技术咨询电话:4001791796
咨询时间:上午8:30—11:30 下午15:00—18:00
2.资格初审:2020年6月20日9:00—6月23日18:00。招聘单位根据招聘条件对应聘人员填报的信息进行资格初审和照片质量检查,并在应聘人员报名后的1个工作日内提出审核意见,对审核不合格的,说明理由。照片质量不符合要求的,应重新上传照片。若审核不合格的应聘人员不重新按要求填报,报名无效。应聘人员可在填报信息1个工作日后登录人事人才考试测评网(http://www.etaa.com.cn),查询是否通过资格初审。
3.网上缴费。应聘人员在资格初审通过之后至2020年6月24日18:00前登录人事人才考试测评网(http://www.etaa.com.cn)缴纳考务费。根据河南省人民政府《关于公布取消停止征收和调整有关收费项目的通知》(豫政〔2008〕52号)规定的收费标准,应聘人员需缴纳考务费30元(应聘人员需开通支付宝,并确保支付宝内有足够缴费的金额),未按期缴费的视为自动放弃。
建档立卡贫困家庭和最低生活保障家庭的报考人员,经审核确认,可免缴笔试考务费。免缴笔试考务费的人员,在网上报名提交申请、按规定上传本人电子照片并通过资格初审后,于2020年6月24日9:00至17:00到示范区组织宣传工作部(帆旗大厦A座2603室)办理免缴费用的手续。拟免缴笔试考务费的应提交以下材料:建档立卡贫困户家庭的报考人员,提供其家庭所在地的县(市、区)扶贫开发部门发放的贫困户证明原件和贫困户明白卡(原件和复印件);最低生活保障家庭的报考人员,提供其家庭所在地的县(市、区)民政部门出具的享受最低生活保障待遇证明原件。逾期未办理免缴费用的视为自动放弃。
4.打印准考证。因新冠肺炎疫情防控形势需要,笔试时间待定,准考证打印时间会在示范区网站公布,缴费成功的考生,请留意并在通知时间内登陆报名网站(http://www.etaa.com.cn)打印本人准考证。准考证是参加笔试、面试等工作需要出示的凭据,请考生妥善保管,如因报考人员未及时打印笔试准考证或因保管不慎丢失笔试准考证造成的后果由报考人员个人承担。
(三)应聘注意事项
1.应聘人员只能选择一个岗位报考。各招聘岗位的报名人数与招聘人数的比例不得低于3:1,达不到比例要求的,需相应核减招聘人数;核减后仍达不到比例的,该岗位取消招聘。取消岗位的应聘人员可在报名结束后1日内重新选报其他岗位。不愿重新选报的或资格条件不符合报考其他岗位的,退还所缴的考务费。
2.核减或取消的招聘岗位情况,在鹤壁市城乡一体化示范区网站(http://sfq.hebi.gov.cn)和人事人才考试测评网(http://www.etaa.com.cn)统一公布。
3.应聘人员报名时提交的信息和提供的有关材料必须真实有效,报名时签订诚信承诺书。凡发现应聘人员与拟招聘岗位所要求的资格条件不符或提供虚假材料的;伪造、变造有关证件、材料、信息,骗取应聘资格的,取消其应聘或聘用资格。
4.应聘人员应认真阅读并全面理解本次招聘公告的内容,确定本人符合招聘岗位规定的条件。如果本人不符合应聘条件但进行了网上报名,本人的应聘资格、笔试成绩无效,已经缴纳的考务费不予退回,由此产生的一切后果由应聘人员个人承担。
5.资格审查贯穿招聘工作全过程,对不符合报名条件、弄虚作假或违反招聘规定的,一经发现,取消其应聘或聘用资格;应聘人员伪造、涂改证件、证明,或以其他不正当手段获取应聘资格的,取消其应聘或聘用资格,构成犯罪的,依法追究刑事责任。
6.因报名人员联系方式变化、停机、关机等原因造成无法及时接收招考信息的,后果由本人承担。
四、考试
考试分为笔试和面试。按照常态化疫情防控要求,应试者参加考试前应接受健康码查验及体温测量,健康码为绿码及体温测量合格的方可参加考试。应试者进入考点要服从现场管理,按要求佩戴口罩,注意保持距离,做好防范工作。
(一)笔试
1.笔试采取统一命题,统一组织,统一评分的方式进行,内容包括教育理论基础知识(含教育法律法规、教育学、教育心理学、教师职业道德、教育教学技能)和学科专业知识(为岗位所需专业知识)。满分为100分。
2.笔试时间及地点详见准考证。报考人员参加笔试时,须携带本人有效身份证原件以及笔试准考证方可进入考场。笔试结束需妥善保管准考证,以备后续环节使用,因笔试准考证丢失造成的后果,由考生个人承担。
3.根据《河南省人民政府、河南省军区关于进一步加大大学生征集力度的意见》(豫政〔2016〕53号)文件精神,退役大学生士兵笔试总分加10分(已在行政事业单位正式就业的不再享受此政策)。符合加分条件的人员需在规定的时间内,到指定地点提交相关材料,否则视为放弃,具体要求将在笔试后另行公告。
4.笔试结束后,区招聘工作领导小组根据情况划定笔试最低分数线。
5.笔试成绩查询公告在鹤壁市城乡一体化示范区网站(http://sfq.hebi.gov.cn)公布。
6.笔试缺考、作弊或成绩为零分等情况的,以及笔试成绩达不到笔试最低分数线的,不得进入面试资格确认。
(二)面试资格确认
1.根据参加面试人数与拟招聘岗位人数3:1的比例,按照笔试成绩从高分到低分的顺序,确定参加面试资格确认的人员。如遇最后一名出现相同成绩,一并进入面试。面试资格确认的时间、地点将在鹤壁市城乡一体化示范区网站(http://sfq.hebi.gov.cn)公布(参加面试资格确认的人员须及时关注网站发布的公告,因个人原因逾期不到面试资格确认现场的,视为自动放弃面试资格)。
2.面试资格确认时,应试人员应如实提供本人有效身份证、信息表、准考证、毕业证、教师资格证等相关资格证件原件及复印件一式两份进行面试资格确认。留学归国人员还须提供教育部留学服务中心出具的国外学历学位认证书。
3.通过面试资格确认的应试人员,现场领取《面试通知单》。同一岗位因应试人员自动放弃或被取消面试资格而造成达不到面试开考比例的,按该岗位笔试成绩由高分到低分的顺序依次递补,递补工作只进行一次。
4.面试资格确认时,发现应试人员提供材料信息不实的或与网上报名时提供材料不一致的,取消其参加面试的资格。未按要求参加面试资格确认的,视为自动放弃。
(三)面试
1.参加面试人员应按照《面试通知单》中规定的时间、地点进行集合,持本人有效身份证、《面试通知单》经审验后方可参加面试,证件不齐的不允许进入考场。未按要求参加面试的、逾期不到的,视为自动放弃面试资格,不再递补。
2.面试采取模拟课堂教学的方式进行,主要测试报考人员的专业知识水平、课堂组织能力、教育教学艺术、语言表达能力和举止仪表等。讲授课题按所报学段及专业从鹤壁市中小学校现行教材中选取,面试时现场准备时间为15分钟,讲授时间为15分钟。面试成绩满分为100分。
3.面试时,如有岗位形不成竞争的(实际参加面试人员数小于或等于对应岗位核减后的拟招聘人员数),组织现有应试人员面试。应试人员的面试成绩应达到其所在面试考官组使用同一套面试题本的面试人员平均分,方可进入体检和考察。
(四)考试总成绩
考试总成绩=笔试成绩×40%+面试成绩×60%。
笔试成绩、面试成绩、考试总成绩等均按四舍五入法计算到小数点以后两位数。
五、体检和考察
(一)按照招聘人数1:1的比例,根据考试总成绩从高分到低分的顺序等额确定参加体检和考察的人员。如同一个岗位出现应试者考试总成绩相同的情况,则按笔试成绩从高分到低分的顺序确定参加体检和考察的人员;如笔试成绩仍相同,则共同确定为参加体检和考察的人员。体检对象自动放弃体检资格或因体检不合格产生岗位空缺时,从报考同一岗位的人员中按考试总成绩从高分到低分的顺序依次递补,递补只进行一次。
(二)体检参照《河南省教师资格申请人员体格检查标准(2017年修订)》标准执行,体检费用由考生自理。体检费用由个人缴纳,建档立卡贫困户家庭和最低生活保障家庭的报考人员,免缴体检费。
(三)对体检合格的人员进行考察。考察按有关规定进行。考察对象不合格或本人放弃等原因出现岗位空缺时,考察对象不再递补。
六、公示和聘用
根据体检和考察情况,确定拟聘用人员,并进行公示,公示期为7个工作日。公示无异议者,办理相关聘用手续,最低服务年限为5年。
新聘用人员试用期及试用期工资待遇按国家有关规定执行。试用期满考核合格的予以正式聘用;考核不合格的取消聘用资格。
七、其他事项
(一)鹤壁市城乡一体化示范网站(http://sfq.hebi.gov.cn)为本次公开招聘教师工作指定的工作网站,与本次招聘考试相关的公告、公示、通知等均在鹤壁市城乡一体化示范区网站“通知公告”栏进行发布,不再采取其他方式通知,请各位考生务必注意并及时登录查询。应聘人员未按照招聘公告、其它与招聘过程有关的公告、通知的要求执行的,一律视为自动放弃。应聘人员在招聘期间务必经常登录招聘网站查看招考信息,因个人原因影响聘用的,责任自负;务必保证电话畅通,因个人原因联系不上者,视为自动放弃。
(二)此次招聘教师,不组织、不委托举办任何与考试有关的培训和辅导,不指定考试复习用书,不印制任何和考试有关的辅导资料。社会上出现任何名义举办的辅导班、辅导网站或出版物、上网卡等,均与招聘主管部门无关。
(三)拟聘用人员要服从组织分配,对不服从分配者,取消聘用资格。
(四)资格审查贯穿招聘工作全过程,一经发现不符合招聘条件、弄虚作假或违反招聘规定的,取消其聘用资格。
(五)本公告由本次招聘工作领导小组办公室负责解释,未尽事宜及招聘过程中遇到的问题按国家、省、市有关规定执行。
八、纪律要求
招聘工作主动接受纪检、监察部门的监督。对弄虚作假,在招聘过程中作弊的应聘人员一经查实,取消其聘用资格。对违反公开招聘纪律的相关人员,视情节轻重,给予相应处理。
政策咨询电话:0392—3358207
监督举报电话:0392—3221285
林州市公开招聘农村中小学教师260名 根据我市教育事业发展需要,依据《河南省事业单位公开招聘工作规程》(豫人社〔2015〕55号)、《关于进一步加强和改进事业单位公开招聘工作的意见》(豫人社事业〔2016〕4号)、《关于进一步深化人事制度改革加强教师队伍建设的若干意见》(豫人社〔2019〕16号)、《关于做好全省事业单位公开招聘高校毕业生工作有关问题的通知》(豫人社办〔2020〕33号)等招聘政策规定,经市委、市政府同意,按照“公开、平等、竞争、择优”的原则,决定面向社会公开招聘农村中小学教师。 一、招聘计划 面向林州市户籍或林州市生源毕业生招聘农村中小学教师260名。 具体招聘计划详见《2020年林州市公开招聘教师岗位计划表》(附件1) 二、招聘条件 (一)应聘人员必须具备下列条件: 1、具有中华人民共和国国籍; 2、遵守宪法和法律; 3、具有良好的品行,身心健康; 4、符合岗位要求的资格条件; 5、年龄要求在30周岁以下(1990年7月1日及以后出生),研究生以上学历年龄可放宽到35周岁(1985年7月1日及以后出生),2020年应届毕业生须于2020年7月31日前取得相应的毕业证、学位证(受疫情影响推迟毕业不能拿到毕业证的,以国家发证的时间为准); 6、在职人员报考需提供单位同意报考证明或辞职信; 7、岗位所需要的其他条件。 (二)有下列情形之一的人员不得报名应聘: 1、刑事处罚期限未满或者涉嫌违法犯罪正在接受调查的人员; 2、尚未解除党纪、政纪处分或正在接受纪律审查的人员; 3、5年内在各级公务员招录、事业单位公开招聘中被认定有舞弊等严重违反招聘纪律行为的人员; 4、现役军人、普通高等院校在校生(2020年应届毕业生除外)、林州市管理的在岗“三支一扶”大学生、“特岗教师”、卫生系统“369”、“51111”人才工程人员等; 5、林州市机关事业单位在编在岗人员; 6、按照《事业单位公开招聘人员暂行规定》应当回避的人员; 7、国家和省另有规定不得应聘到事业单位的人员。 三、招聘程序 (一)发布招聘信息 2020年6月8日至16日在林州红旗渠网(http://www.linzhou.gov.cn/)、林州市电视台发布招聘信息。 (二)报名和报名确认 本次招聘采取网上报名方式进行,报名网址:http://www.linzhou.gov.cn/(林州红旗渠网)。报名分网上申报、网上确认、网上缴费、网上打印报名登记表四个阶段。 1、报名时间及要求: 报名时间:2020年6月17日8:00-19日18:00。(逾期不再受理) 报考人员在报名时间内登陆林州红旗渠网站,进入林州市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报名系统进行报名,如实填写、提交个人相关信息资料,并按要求上传能反映本人特征的近期免冠正面单色背景电子照片(JPG格式,高度105至210像素内,宽度75至150像素内,大小200KB以下,必须反映本人特征,否则无法通过审查)。点击下方“阅读原文”下载附件 报名要求:(1)应聘人员要按照《2020年林州市公开招聘教师岗位计划表》(附件1)上招聘的学科及资格条件报名,每位报考人员限报一个学科。(2)报考人员必须按照本人毕业证、身份证等相关证件显示的所学专业、个人情况如实填写报名信息。(3)招聘学科有专业要求的,所学专业应与招聘专业一致,专业按照(附件1)专业要求报考。对专业和教师资格证有具体要求的,以附件1所列条件为准。 应聘人员提交的报名材料应当属实、准确、完整、有效。资格审查贯穿于招聘工作全过程,对不符合报名条件、弄虚作假或违反招聘规定的,一经发现,取消其应聘或聘用资格。已经缴纳的考务费不予退回,由此产生的一切后果由个人承担。 2、报名确认及缴费 报考人员在提交报考申请后,应在报名截止日前,登录原报名网站进行报名确认。报名一经确认,不能更改报考岗位。报名资料不全、电子照片不符合要求或不符合报考岗位条件等,报考人员须在报名截止日前及时补充、更换或改报其他岗位,并按要求再次进行报名确认。通过报名确认的报考人员按网上提示的缴费办法缴纳报名考务费60元,缴费截止时间为2020年6月20日17:00时,未按时确认和缴费的视为自动放弃。缴费成功后下载打印《林州市事业单位公开招聘工作人员报名登记表》并妥善保管,以备资格审查时使用。 报名序号是报考者上网打印准考证和后期成绩查询的关键字符,请务必牢记。 3、报名结束后,报名人数与各学科招聘人数达不到3:1的(语文、数学学科,可先在本学科内调整招聘计划),按比例相应核减该学科招聘人数,直至取消该学科招聘。如有核减或取消招聘岗位情况,将在原报名网站公布。被取消招聘岗位的报考人员,可在2020年6月21日17:00时前改报符合条件的其它学科,届时将同时电话通知,考生务必保持电话畅通。因本人原因未联系到或逾期未改报的,将视为自动放弃。 4、打印准考证。通过报名确认并按规定缴纳费用的报考人员,在2020年6月25日至28日早8:00时之前,登录原报名网站自行下载打印准考证(A4纸),打印时使用激光打印机或喷墨打印机,严禁使用针式打印机。准考证上必须打印出报名系统自动生成的照片,自贴照片无效,准考证无需盖章。报考者按照准考证上指定的时间、地点参加考试。准考证为考生笔试、资格审查、面试、体检、聘用等环节将要使用的重要凭证,请妥善保管。 (三)考试 考试分为笔试和面试。 1、笔试 (1)笔试时间 笔试具体时间、地点见准考证。报考人员须凭两证(准考证、有效身份证)入场考试。 (2)笔试内容 笔试内容为《教育理论》(教育学、教育心理学、教育法规、教师职业道德等知识)和学科专业知识,满分各100分。 (3)笔试成绩 笔试成绩=《教育理论》成绩×20%+学科专业知识成绩×80%(保留小数点后两位)+加分 笔试成绩在原报名网站公布,届时考生可登录原报名系统查询。 笔试有一门缺考或成绩为零分、作弊的,不得进入面试。 (4)确定加分对象 根据《河南省人民政府、河南省军区关于进一步加大大学生征集力度的意见》(豫政〔2016〕53号)文件精神,退役大学生士兵笔试成绩加10分。享受退役大学生士兵加分政策的报考人员,在笔试考试结束后3日内(工作时间)携带《加分申请表》(附件3)及入伍登记表、退役证书和毕业证书到林州市旅发委大楼(红旗渠大道188号)二楼事业科,提交加分申请,逾期不再受理。 未在规定时间内申请加分并提交加分材料的,视为放弃加分,不享受加分政策。经审核符合加分的人员名单将在林州市红旗渠网予以公示,公示无异议的,享受相关政策。对于弄虚作假享受加分政策的,一经查实,取消考试聘用资格。 (5)资格审查 根据报考人员笔试成绩由高到低,按照各学科计划招聘人数1:2的比例进行资格审查,比例内末位考生笔试成绩并列的一并参加资格审查。 参加资格审查人员名单、资格审查时间及注意事项将在原报名网站公布。 资格审查人员需现场提交本人相关信息及证明材料,包括:①笔试准考证、身份证、毕业证、学位证(原件和复印件),《2020年林州市事业单位公开招聘工作人员报名登记表》(从报名系统下载打印)。②在职人员还需提供所在单位同意报考证明或辞职手续(“同意报考证明”需所在单位及主管部门主要负责人签字,并加盖单位公章)。③暂未取得毕业证的2020年应届毕业生还需提供学校就业主管部门签章的证明(需注明学生所在学校院系、专业、班级、毕业时间及入校时注册学号)、《教育部学历证书电子注册备案表》(学信网自行打印)。④留学回国人员另需提交我国驻外使(领)馆教育(文化)处(组)出具的留学回国人员证明、教育部留学服务中心出具的国外学历学位认证书。 注意事项:以上资格审查所提供的材料复印件一律使用A4纸,证明和证件材料不全、不真实或与报考岗位条件不相符的,取消拟进入面试资格。未按时提交全部有关信息材料的或逾期未参加资格审查的,视为自动放弃,资格审查不合格的,不得进入面试。面试人选出现缺额,从报考同学科人员中依次等额递补。 2、面试 资格审查合格人员进入面试,面试成绩为100分。面试由林州市教育体育局制定方案并组织实施。面试人选和招聘学科人数比例达不到2:1的,在确保竞争的前提下,可适当降低比例。形不成竞争的取消该岗位招聘。 面试人员名单及《面试通知书》领取时间在原报名网站公布。 面试时间、地点及要求详见《面试通知书》,领取《面试通知书》时须携带本人有效身份证、笔试准考证。逾期未领取《面试通知书》视为自动放弃,由此产生的岗位空缺不再递补。 因面试缺考等原因学科形不成竞争的,该学科面试人员面试成绩应达面试合格分数线,面试合格分数线为70分,达不到合格分数线的,不得进入下一招聘环节。面试人数多需要分设考场的,采取二次平均法对有关面试原始成绩进行平衡,采取二次平均法的,面试结束后当天公布面试成绩。 3、考试总成绩计算办法 考试总成绩=笔试成绩×50%+面试成绩×50%(保留小数点后两位)。 (四)体检 根据考试总成绩,按照各学科招聘计划数1:1的比例确定参加体检人员(比例内末位考生考试总成绩相同者,以笔试成绩排序,笔试成绩再相同者,以学科专业知识成绩排序,学科专业知识又相同的,以学历高低排序,学历相同时,优先招聘师范类院校毕业生)。体检标准参照河南省教师资格管理办公室《关于印发〈河南省教师资格申请人员体格检查标准(2017年修订)〉的通知》(豫教资办[2017]4号)标准组织实施。体检费用个人承担。体检时间及地点另行通知,体检对象放弃体检或因体检不合格出现招聘学科缺额的,在同学科面试人员中,按考试总成绩从高分到低分依次等额递补,考试总成绩相同者,以笔试成绩排序,笔试成绩再相同者,以学科专业知识成绩排序,学科专业知识又相同的,以学历高低排序,学历相同时,优先招聘师范类院校毕业生。 (五)考察 对体检合格的人员进行考察。考察工作由林州市教育体育局具体组织实施,主要考察其思想政治表现和道德品质等情况。被考察人员应在规定时间内提供全部考核材料。考察不合格的,取消资格,不再递补。因自动放弃出现缺额的,可从报考同学科面试人员中依次等额递补。 (六)公示 依据考试、体检和考察结果,确定拟聘用人员,在林州红旗渠网进行公示,接受考生和社会各界监督,公示时间为7个工作日。 (七)聘用 公示结束后,对经公示无异议的拟聘用人员,由主管部门组织采取自主择岗的办法确定(具体岗位设置见附件2)。即按照择岗办法进行自主选择工作单位(择岗办法为按照考试总成绩从高到低依次进行,考试总成绩相同者,以笔试成绩排序,笔试成绩再相同者,以学科专业知识成绩排序,学科专业知识又相同的,以学历高低排序,学历相同时,优先招聘师范类院校毕业生),岗位确定后,填写《林州市公开招聘事业单位工作人员审批表》,由主管部门汇总后报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备案。新聘用人员与单位签订聘用合同,试用期一年,试用期间的工资福利待遇按国家有关规定执行,试用期满考核合格的,予以正式聘用。最低服务年限五年(含试用期)。考核不合格的,取消聘用资格。 四、纪律与监督 (一)按照《河南省事业单位公开招聘工作规程》第五十五条规定,实行回避制度。 (二)招聘工作主动接受纪检、监察部门的监督。本次招聘由市纪委监委驻市委组织部纪检监察组负责全程监督,对违反公开招聘纪律的工作人员,视情节轻重,给予相应处理。 (三)应聘人员要诚信报考并自觉遵守招聘工作规定和纪律,听从安排,服从分配,否则按自动放弃资格处理。在进入面试、体检、考察等程序后放弃的人员,要主动联系考务部门并配合做好相关工作。 本公告由林州市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林州市教育体育局负责解释。未尽事宜,由林州市公开招聘教师工作领导小组研究决定。 特别提示:一是本次招聘不指定考试辅导用书,不授权或委托任何机构举办考试辅导培训班。二是应新冠肺炎疫情影响,考生报名后,整个应聘过程,不得去疫区或者高风险地区,注意自我防护。三是应聘人员在报考期间要保持通讯畅通,报名时留下的联系方式若有变化,要及时告知招聘主管部门,因本人原因错过重要信息而影响考试聘用的,责任由应聘人员本人承担。 监督电话:0372-6166885(工作时间内) 咨询电话:0372-6166529 0372-6806205(工作时间内)
许昌鄢陵县2020年公开招聘农村中小学教师140名 为落实事业单位公开招聘工作人员制度,合理调整教师队伍结构,经县委、县政府同意,决定面向社会公开招聘农村中小学教师140名。
一、招聘原则
(一)坚持德才兼备原则;
(二)坚持“公开、平等、竞争、择优”原则。
二、招聘对象及范围
面向符合招聘条件和岗位要求的高校毕业生(含择业期内未落实工作单位高校毕业生),以及其他符合招聘条件和岗位要求的人员。
三、招聘计划
计划公开招聘农村中小学教师140名, 其中面向高校毕业生(含择业期内未落实工作单位高校毕业生),招聘教师84名,面向符合招聘条件和岗位要求的人员招聘教师56名(具体招聘计划见附表)。
四、招聘条件
(一)应聘人员必须具备下列条件:
1.具有许昌市户籍;
2.遵守宪法和法律;
3.具有良好的品行;
4.具有岗位所需的专业知识或技能条件,同时具备岗位所需的学历、专业和任职资格要求;
5.具有岗位要求的身体条件;
6.年龄截止日期以公告发布之日(2020年6月6日)为准,如:30周岁及以下是指1990年6月6日(含)以后出生;
7.具有拟招聘岗位所需要的其他条件。
(二)有下列情形之一的人员不得报考:
1.刑事处罚期限未满或者涉嫌违法犯罪正在接受调查的人员;
2.尚未解除党纪、政纪处分或正在接受纪律审查的人员;
3.曾在公务员招录、事业单位公开招聘考试中被认定有舞弊等严重违反招聘纪律行为人员5年内不得参加本市内事业单位公开招聘;
4.现役军人、不能于2020年7月31日前取得毕业证书的普通高等学校在校生、试用期未满的新聘用事业单位工作人员以及未满规定最低服务年限的事业单位工作人员;
5.国家和省另有规定不得应聘到事业单位的人员。
五、招聘程序
按照发布招聘公告、报名资格审查、笔试、面试、体检、考察、公示、办理聘用等环节进行招聘。招聘工作在县委编办、县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的监督指导下,由县教体局负责组织实施。
(一)发布招聘公告
招聘公告在鄢陵县人民政府网站、鄢陵教育微信平台发布。
(二)报名资格审查
报名采取计算机端报名和手机端报名的方式进行。报名时间:2020年6月16日8:30至6月22日17:30。
1.提交报名申请
计算机端:报考者于报名时间内登录鄢陵县人民政府网站(http://www.yanling.gov.cn)点击“公开招聘报名入口(https://qzpta6.chinasyks.org.cn:18443/New__hnxuchangyl/index.html#/index )”进入网上报名系统,按要求提交《诚信承诺书》、《报名表》并上传本人电子照片(要求:1.单色背景,正面、免冠近期证件照;2.格式JPG;3.文件大小20KB以下;4.照片大小宽约114像素,高约156像素。最终效果以输出后的大小为准)。
手机端:报考者应用“旗帜云考试”微信小程序报名,按照微信小程序提示要求处理好照片后上传报名系统。微信小程序于报名当天开通发布。
报考人员只能选报一个岗位,不能重复报名,报名和整个招聘过程中使用的身份证与相关信息必须一致。
2.查询资格审查结果
资格审查组于报考者网上提交报名申请后1日内对报考者的报名申请进行审查,并提出审查意见。
报名申请被接受的人员,可于提交报名申请1日后上网查看是否通过报考资格审查。通过报考资格审查的人员,不能再报考其他岗位;报考申请尚未审查或未通过报考资格审查的人员,可以改报其他岗位。报考者填报资料不全或电子照片不符合要求的,报考者应及时补充或更新并按要求再次提交审查。
3、查询报名序号
报名申请被接受后,将向报考者反馈一个报名序号。报名序号是报考者查询报考资格审查结果、网上缴费、打印准考证和成绩查询等事项的重要依据,须妥善保管。
4.报名确认
通过报考资格审查的人员,于2020年6月23日17:00之前登录报名网站或应用“旗帜云考试”微信小程序进行网上缴费。报考人员每人缴纳考务费60元(笔试每人每科30元,两科共60元)。未按期缴费的视为自动放弃。
5.网上打印准考证
网上缴费成功的报名人员自行登录报名系统打印准考证,具体时间将在鄢陵教育微信平台另行发布。
6.其他事项
各招聘岗位的报名人数与拟招聘人数的比例不低于3:1,达不到3∶1的,需核减相应拟招聘人数,核减后仍达不到比例的,该岗位取消。报考该岗位的考生可在报名结束后2日内到鄢陵县教体局401室(鄢陵县人民路西段2246号)重新选报其他岗位,不愿重新选报或资格条件不符合报考其他岗位的,退还所缴报名考务费。
农村绝对贫困家庭和享受国家最低生活保障金的城镇家庭人员报考,可免缴报名考务费。办理免缴报名考务费需提交以下材料:农村绝对贫困家庭的报考人员,提交其家庭所在地的县(市、区)扶贫办出具的特困证明和特困家庭基本情况档案卡(原件);享受国家最低生活保障金城镇家庭的报考人员,提交其家庭所在地的县民政部门出具的享受最低生活保障的证明和低保证明(原件)。所需提供的证明材料于6月23日18:00前提交到鄢陵县教体局401室(鄢陵县人民路西段2246号)核实确认。
(三)加分政策
根据国家、省和许昌市有关规定,参加国家志愿服务西部计划、河南省志愿服务贫困县计划、鄢陵县招募的“三支一扶”计划服务期满考核合格的大学生(享受安置政策的除外)和从鄢陵县入伍或入学前户籍在鄢陵的退役大学生士兵,笔试成绩总分加10分。符合多个加分条件的,最多加10分。拟享受加分政策的报考者,于6月23日17:00前将身份证、网上缴费成功后打印的报名表及有关证书(志愿服务项目人员需提供服务期满考核合格证书,退役大学生士兵需提供入伍登记表、退役证书和毕业证书)原件和复印件提交到鄢陵县教体局401室(鄢陵县人民路西段2246号)核实确认,逾期将不再受理。
本次报名资格审查工作贯穿于公开招聘工作的全过程。
报考人员报名时提供的信息和有关材料必须真实有效。凡发现报考人员与招聘岗位所要求的资格条件不符或提供虚假材料的,即取消其考试、聘用资格。
(四)考试
1.笔试:
(1)笔试科目为《教育基本理论》、《专业知识》两科,满分分别为100分。
《专业知识》内容为各报考专业所需的专业知识(具体内容见招聘计划附件)。
(2)笔试时间视疫情防控形势另行通知,最终以《笔试准考证》为准。
(3)笔试成绩计算方法:
笔试成绩=教育基本理论成绩×50%+专业知识成绩×50%
笔试成绩可通过鄢陵县人民政府网站进行查询。
2.面试资格确认
根据笔试成绩按照招聘学科岗位从高分到低分按1:1.5的比例确定参加面试人选。笔试有一门零分、缺考或违纪的,不得进入面试环节;笔试总成绩低于40分的,不得进入面试环节。
参加面试资格确认人员持本人有效身份证、毕业证、笔试准考证等原件及复印件进行面试资格确认。要求具有相应教师资格证的岗位,除高校毕业生(含择业期内未落实工作单位高校毕业生),可暂不提供教师资格证,其他考生均应同时提供教师资格证书原件及复印件;择业期内未落实工作单位高校毕业生,需提供就业报到证原件及复印件;在职人员需同时出具本单位同意报考证明;按照报考岗位要求需提供的其他原始档案材料、证书等原件及复印件。
面试资格确认的时间、地点将在鄢陵县人民政府网站(http://www.yanling.gov.cn)、鄢陵教育微信平台发布。逾期不到的,视为自动放弃面试资格。
面试资格确认时,对报考者本人及有关证书进行核对。凡有关材料信息不实的,取消其参加面试资格。面试空缺人数从高分到低分依次递补。
3.面试:
面试时间视疫情防控形势另行通知,最终以《面试通知单》为准。
面试采取试讲或说课的方式进行,满分为100分。拟聘岗位数与参加面试人数相等时,参加该岗位面试人员的面试成绩低于本考场面试考生平均成绩的,不得进入下一环节。
根据岗位需要,音乐、美术等专业面试为试讲或说课加专业技能测试(具体内容见《面试公告》),满分为100分。
考试总成绩=笔试成绩×50%+面试成绩×50%
报考同一个岗位人员考试总成绩相同的,按面试成绩从高分到低分等额确定进入下一环节人员;如面试成绩也相同,按笔试专业知识成绩从高分到低分等额确定进入下一环节人员;如笔试专业知识成绩也相同,则现场进行面试加试,按面试加试成绩等额确定进入下一环节人员,面试加试成绩不影响其他人员原有排名。
本次考试不指定考试辅导用书,不举办也不委托任何机构举办考试辅导培训班。
(五)体检和考察
在报考同一岗位人员中,根据考试总成绩,从高分到低分等额确定体检人员(怀孕考生需提供合法婚姻和怀孕证明)。体检项目和办法参照公务员录用体检标准执行。体检环节因体检对象放弃体检或因体检不合格出现岗位空缺的,可在同岗位应聘人员中按考试总成绩从高分到低分依次等额递补。
对体检合格的人员,等额确定考察对象。考察内容主要是思想政治表现、道德品质、业务能力、工作实绩等情况,并对考察对象资格条件进行复查。
考察环节因考察不合格出现招聘岗位缺额的不再递补,因自愿放弃出现招聘岗位缺额的可以递补。
(六)公示和办理聘用手续
体检、考察合格的人员确定为拟聘用人员,在鄢陵县人民政府网站、鄢陵教育微信平台公示7个工作日,公示期满无异议后,按照规定程序和管理权限办理聘用、入编等相关手续。新聘用人员在接到聘用通知后,必须在一个月内办理有关手续,到用人单位报到。对无正当理由逾期不办理手续的,取消其聘用资格。对新聘用人员实行合同管理,用人单位与新聘用人员签订聘用合同。
新聘用人员试用期按有关规定执行,对高校毕业生(含择业期内未落实工作单位高校毕业生)试用期为1年。在试用期内未取得相应教师资格证(与报考岗位同学段同专业的教师资格证书)的,依法解除聘用合同。
新聘用人员试用期满由用人单位进行综合考察,考核合格的按管理权限和有关规定办理岗位聘用手续;考核不合格的,经主管部门审核同意并向审批机关备案后,用人单位可取消其聘用资格。
特别提醒:新聘人员在鄢陵县教育系统服务期不少于五年。服务期内,不得调出鄢陵县教育系统,否则视为单方解聘,不办理人事关系转移手续。
六、信息发布及疫情防控
鄢陵县人民政府网站、鄢陵教育微信平台为本次公开招聘工作的专用网站及微信平台,有关招聘的信息及相关事项,均通过上述网站进行发布,请报名人员及时关注发布的招聘工作事宜,否则责任自负。
本次招聘工作由中共鄢陵县纪委监察委派驻县教体局纪检监察组全程监督。
报名咨询电话: 0374-7107022
监督、举报电话: 0374-7789786
河南事业编制,招聘教师309人! 为落实事业单位公开招聘工作人员制度,进一步优化事业单位人员结构,经市委、市政府同意,结合我市市直学校的用人需求,决顶面向社会公开招聘教师309名。 一、招聘对象及范围 面向符合招聘条件和岗位要求的高校毕业生(含择业期内未落实工作单位高校毕业生),以及其他符合招聘条件和岗位要求的人员。 二、招聘条件 (一)应聘人员必须具备下列条件: 1.具有中华人民共和国国籍; 2.遵守宪法和法律; 3.具有良好的品行; 4.具有岗位所需的专业知识或技能条件,同时具备岗位所需的学历、专业和任职资格等要求。以研究生学历报考的人员,需具有研究生学历证书和学位证书,同时须全日制普通高等院校本科毕业。招聘计划中注明“方向”的音乐、音乐表演、特殊教育专业,其报考人员毕业证上显示的专业方向或原始学籍档案材料显示的专业方向与报考岗位要求的专业方向须一致;报考体育(武术、足球、排球方向)的,其原始学籍档案材料显示的专业方向与报考岗位要求的专业方向须一致,如原始学籍档案材料无明确专业方向的,需提供行政主管部门授予的二级及以上武术(足球、排球)运动员证。 5.具有岗位要求的身体条件; 6.年龄截止日期以公告发布之日(2020年6月9日)为准, 如:35周岁及以下是指1985年6月9日(含)以后出生;7.具有拟招聘岗位所需要的其他条件。 (二)有下列情形之一的人员不得报考: 1.刑事处罚期限未满或者涉嫌违法犯罪正在接受调查的人员; 2.尚未解除党纪、政纪处分或正在接受纪律审查的人员; 3.曾在公务员招录、事业单位公开招聘考试中被认定有舞弊等严重违反招聘纪律行为人员5年内不得参加本市内事业单位公开招聘; 4.现役军人、不能于2020年7月31日前取得毕业证书的普通高等学校在校生、试用期未满的新聘用事业单位工作人员以及未满规定最低服务年限的事业单位工作人员; 5.聘用后构成回避关系的人员; 6.国家和省另有规定不得应聘到事业单位的人员。 三、报名 报名采取网上报名和微信报名的方式进行。报名时间为2020年6月18日8:30至6月20日17:30。 1.提交报名申请 计算机端:报考者于报名时间内登录许昌市教育局网站(http://jyj.xuchang.gov.cn),进入“许昌市2020年教师招聘报名入口”,点击“许昌市市直学校2020年公开招聘教师”网上报名系统,按要求提交《诚信承诺书》、《报名表》并上传本人电子照片(要求:1.单色背景,正面、免冠近期证件照;2.格式JPG;3.文件大小20KB以下;4.照片大小宽约114像素,高约156像素。最终效果以输出后的大小为准)。手机端:报考者应用“旗帜云考试”微信小程序报名,按照微信小程序提示要求处理好照片后上传报名系统。微信小程序于报名当天开通发布。报考人员只能选报一个岗位,本简章招聘岗位与《禹州市2020年公开招聘教师简章》、《鄢陵县2020年公开招聘农村中小学教师简章》、《许昌市建安区2020年公开招聘教师简章》、《许昌市魏都区2020年公开招聘教师简章》和《许昌市教育局所属学校2020年公开招聘“城市特岗教师”简章》的招聘岗位不能重复报名,报名和整个招聘过程中使用的身份证与相关信息必须一致。报名申请被接受后,将向报考者反馈一个报名序号。报名序号是报考者查询报考资格审查结果、网上缴费、打印准考证和成绩查询等事项的重要依据,须妥善保管。 2.查询资格审查结果 资格审查组于报考者网上提交报名申请后1日内对报考者的报名申请进行审查,并提出审查意见。报名申请被接受的人员,可于提交报名申请1日后上网查看是否通过报考资格审查。通过报考资格审查的人员,不能再报考其他岗位;报考申请尚未审查或未通过报考资格审查的人员,可以改报其他岗位。报考者填报资料不全或电子照片不符合要求的,报考者应及时补充或更新并按要求再次提交审查。 3.网上缴费 通过报考资格审查的人员,于2020年6月22日17:00之前登录报名网站或应用“旗帜云考试”微信小程序进行网上缴费。报考人员每人缴纳考务费60元(笔试每人每科30元,两科共60元)。未按期缴费的视为自动放弃。 4.网上打印 准考证网上缴费成功的报名人员自行登录报名系统打印准考证,具体时间将在许昌市教育局网站(http://jyj.xuchang.gov.cn)另行发布。 5.其他事项 各招聘岗位的报名人数与拟招聘人数的比例不低于3∶1,达不到3∶1的,需核减相应拟招聘人数,核减后仍达不到比例的,该岗位取消。报考该岗位的考生可在报名结束后2日内到许昌市教育局20楼2006房间(许昌市龙兴路创业大厦B座)重新选报其他岗位,不愿重新选报或资格条件不符合报考其他岗位的,退还所缴报名考务费。 农村绝对贫困家庭和享受国家最低生活保障金的城镇家庭人员报考,可免缴报名考务费。办理免缴报名考务费需提交以下材料:农村绝对贫困家庭的报考人员,提交其家庭所在地的县(市、区)扶贫办出具的特困证明和特困家庭基本情况档案卡(原件);享受国家最低生活保障金城镇家庭的报考人员,提交其家庭所在地的县(市、区)民政部门出具的享受最低生活保障的证明和低保证明(原件)。所需提供的证明材料于6月22日18:00前提交到许昌市教育局20楼2006房间(许昌市龙兴路创业大厦B座)核实确认。 四、加分政策 根据国家和我省市有关规定,参加国家志愿服务西部计划、我省志愿服务贫困县计划、我市招募的“三支一扶”计划服务期满考核合格的大学生(享受安置政策的除外)和从我市入伍或入学前户籍在许昌的退役大学生士兵,笔试成绩总分加5分。符合多个加分条件的,最多加5分。拟享受加分政策的报考者,于6月22日17:00前将身份证、网上缴费成功后打印的报名表及有关证书(志愿服务项目人员需提供服务期满考核合格证书,退役大学生士兵需提供入伍登记表、退役证书和毕业证书)原件和复印件提交到许昌市教育局20楼2006房间(许昌市龙兴路创业大厦B座),逾期将不再受理。 本次报名资格审查工作贯穿于公开招聘工作的全过程。 报考人员报名时提供的信息和有关材料必须真实有效。凡发现报考人员与招聘岗位所要求的资格条件不符或提供虚假材料的,即取消其考试、聘用资格。 五、考试 1.笔试: (1)笔试科目为《教育基本理论》、《专业知识》两科,满分分别为100分。《专业知识》内容为各报考专业所需的专业知识。具体内容见《许昌市市直学校2020年公开招聘教师计划》。 (2)笔试时间视疫情防控形势情况另行通知,最终以笔试准考证为准。 (3)笔试成绩计算方法:笔试成绩=教育基本理论成绩×50%+专业知识成绩×50%笔试成绩可通过许昌市教育局网站(http://jyj.xuchang.gov.cn)进行查询。 2.面试资格确认根据笔试成绩,按3∶1的比例从高分到低分确定参加面试人选。笔试有一门零分、缺考或违纪的,不得进入面试环节;笔试总成绩低于40分的,不得进入面试环节。 参加面试资格确认人员持本人有效身份证、毕业证、笔试准考证等原件及复印件进行面试资格确认,其中:研究生学历的人员需提供研究生毕业证、学位证原件及复印件及全日制普通高等院校本科毕业证原件及复印件;要求具有相应教师资格证的岗位,除高校毕业生(含择业期内未落实工作单位高校毕业生),可暂不提供教师资格证,其他考生均应同时提供教师资格证书原件及复印件;择业期内未落实工作单位高校毕业生,需提供就业报到证原件及复印件;在职人员需同时出具本单位同意报考证明;按照报考岗位要求需提供的其他原始档案材料、证书等原件及复印件。留学回国人员同时提交我国驻外使(领)馆教育文化处(组)出具的留学回国人员证明、教育部留学服务机构出具的国外学历学位认证书原件及复印件各一份。 面试资格确认的时间、地点将在许昌市教育局网站(http://jyj.xuchang.gov.cn)发布。逾期不到的,视为自动放弃面试资格。 面试资格确认时,对报考者本人及有关证书进行核对。凡有关材料信息不实的,取消其参加面试资格。 面试空缺人数从高分到低分依次递补。 3.面试: 面试时间视疫情防控形势情况另行通知,最终以《面试通知单》为准。 面试采取试讲或说课的方式进行,满分为100分。拟聘岗位数与参加面试人数相等时,参加该岗位面试人员的面试成绩低于本考场面试考生平均成绩的,不得进入下一环节。 根据岗位需要,体育、音乐、美术等专业面试为试讲或说课加专业技能测试(具体内容见《面试公告》),满分为100分。 考试总成绩=笔试成绩×50%+面试成绩×50% 报考同一个岗位人员考试总成绩相同的,按面试成绩从高分到低分等额确定进入下一环节人员;如面试成绩也相同,按笔试专业知识成绩从高分到低分等额确定进入下一环节人员;如笔试专业知识成绩也相同,则现场进行面试加试,按面试加试成绩等额确定进入下一环节人员,面试加试成绩不影响其他人员原有排名。 本次考试不指定考试辅导用书,不举办也不委托任何机构办考试辅导培训班。 4.体检和考察 在报考同一岗位人员中,根据考试总成绩,从高分到低分等额确定体检人员(怀孕考生需提供合法婚姻和怀孕证明)。体检项目和办法参照公务员录用体检标准执行。体检环节因体检对象放弃体检或因体检不合格出现岗位空缺的,可在同岗位应聘人员中按考试总成绩从高分到低分依次等额递补。 对体检合格的人员,等额确定考察对象。考察内容主要是思想政治表现、道德品质、业务能力、工作实绩等情况,并对考察对象资格条件进行复查。 考察环节因考察不合格出现招聘岗位空缺的,不再递补,因自愿放弃出现招聘岗位缺额的可以递补。 七、公示和办理聘用手续 根据考察结果确定拟聘用人员,经市人社部门审核后,在许昌市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网站上公示拟聘用人员名单。公示期7个工作日,公示期满无异议后,按照规定程序和管理权限办理聘用、入编等相关手续。新聘用人员在接到聘用通知后,必须在一个月内办理有关手续,到用人单位报到。对无正当理由逾期不办理手续的,取消其聘用资格。对新聘用人员实行合同管理,用人单位与新聘用人员签订聘用合同。 新聘用人员试用期按有关规定执行,其中对高校毕业生(含择业期内未落实工作单位的高校毕业生)试用期为1年。在试用期内未取得相应教师资格证(与报考岗位同学段同专业的教师资格证书)的,依法解除聘用合同。 新聘用人员试用期满由用人单位进行综合考察,考核合格的按管理权限和有关规定办理岗位聘用手续;考核不合格的,经主管部门审核同意并向审批机关备案后,用人单位可取消其聘用资格。 新聘用人员三年内不得参加许昌市直事业单位公开招聘。 八、信息发布与政策咨询 许昌市教育局网站(http://jyj.xuchang.gov.cn)为本次公开招聘工作的专用网站,有关招聘的信息及相关事项,均通过上述网站进行发布,请报名人员及时关注发布的招聘工作事宜,否则责任自负。 按照我市疫情防控工作要求,结合招聘工作实际,由市教育局落实人员配置、物资保障、场所消毒、健康识别等各项疫情防控措施。本次招聘工作由许昌市纪委监察委派驻市教育局纪检监察组全程监督。 报名前期咨询电话: 0374-2699823 报名期间咨询电话: 0374-3117716 0374-3117719 监督、举报电话: 0374-2699965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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