器乐教研室教学组织与管理制度 |
发布人:
王小妍
发布时间:
2020-12-23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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器乐教研室教学组织与管理制度 器乐教研室成立于2012年,是音乐舞蹈学院下设的教研室之一,负责音乐舞蹈学院音乐学、音乐表演、音乐教育专业的教学工作和舞台艺术实践与社会艺术实践工作,在院领导的统一部署下进行,并对其负责。 一、器乐教研室是按专业和课程设置的基层教学单位,隶属于音乐舞蹈学院领导,教研室实行主任负责制。 二、器乐教研室的任务是贯彻党的教育方针和政策,以教学为中心,组织本室教师全面完成教学计划,开展教学研究,推进教学改革,加强专业建设和课程建设,组织学术活动,活跃学术气氛,促进师资培养和提高,加强教师队伍建设和实训基地的建设。 三、器乐教研室可按课程或研究方向设若干教学小组,由有经验的教师担任教学组长,在教研室主任领导下,负责相关课程的教学和研究。 四、根据培养目标和课程要求,落实教学计划,组织完成教学任务。组织教师制定每学期的教研室活动计划,督促教师备课、讲课、课堂讨论、课后答疑、考试考查等各个教学环节,督促检查教师按质按量完成教学任务。 五、器乐教研室要制定课程建设规划,根据人才培养方案,组织编写教学大纲;确定所开课程的教材和教学参考资料;加强教学文件和教学资料的建设和管理,建立教学档案;组织教师制作多媒体课件,分批建立试题库。 六、加强集体备课制度。以教研室为单位,每两周一次集体备课活动,集思广益,取长补短,交流教学情况,研究教学的重点、难点和疑点,充分发挥集体的智慧和力量。 七、注重教学质量。教研室要开展教学质量检查工作,建立教师教学工作考评制度。年终要以教师的教学态度、教学能力和教学工作量为内容,由任课教师写出教学工作总结,以教研室为单位进行评议,系部做出鉴定,存入教师业务档案,作为评优、晋职的重要依据。 八、建立听课制度。除配合系部迎接学校的教学质量检查外,教研室主任应定期或不定期的检查听课,广泛收集学生意见,以掌握教学动态和教学情况。对教学认真负责、教书育人、教学效果优秀的教师推荐参加全院优秀教师的评选;对教学不认真,教学效果差的教师要敢于提出批评,责令其限期改正,并聘请有经验的教师给予指导,确保和提高教学质量。 九、完善课程考试制度。 十、积极开展科研活动。教研室应根据专业课程特点,确定明确的研究方向。鼓励教师在完成教学任务的同时积极从事科研工作。 十一、加强师资队伍建设。根据学院师资建设规划,制定教研室师资培养计划,对每个教师的教学和科研要定方向、定任务、定要求、定措施。要特别重视对青年教师的培养,为青年教师指定导师,进行“传、帮、带”。重视教研室学科带头人和骨干教师的培养,通过多种途径,努力形成职称、年龄结构较为合理的教师梯队。 十二、定期开展自查评估工作。教研室应对照年度工作计划,围绕教学、科研、师资培养、课程建设等方面进行检查总结并做出评估,肯定成绩,发现问题,切实改进工作,更好地发挥教研室作用。 器乐教研室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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